洛南县关于对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皇冠电脑版网址

  • 商洛在线
  • 2023-07-12 09:16:06
  • 来源:洛南公安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陕西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洛南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县禁毒办)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并对查破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

二、本通告所称毒品违法犯罪包括:吸食、注射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以及制贩、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行为。


(资料图片)

三、举报奖励条件

1、举报发生在洛南县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我市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2、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3、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

4、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四、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吸食、注射毒品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2、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3、举报贩毒的,根据案件侦办情况,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数量等情况,奖励2000元至2万元。

4、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5、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 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 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6、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五、举报奖励认定

1、同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或者主要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2、举报奖励发放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检察院起诉书、法院判决书为最终认定标准。

3、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通知2个月内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县禁毒办接受来电、来信

举报电话:110、0914-7323508、13991436806

来信举报:洛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南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本文来源:洛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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