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20问-皇冠电脑版网址

  • 商洛在线
  • 2023-06-25 17:11:18
  • 来源:商洛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帮助广大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准确了解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答,未尽之处请详询各县区科教体局。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管理要求是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答: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继续实行县区申报、市级审批、省级备案、一次性下达。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以校为单位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落实班额不超过50人要求,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2.定向招生计划和填报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各县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省示范、省标准化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重点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有定向计划的初中学校中,本县区户籍、本校学籍且实际就读均连续满3年的应届考生,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定向生录取,按照填报定向志愿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3.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特长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商洛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教发〔2023〕51号)要求执行。

4.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要求是什么?

答: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同步招生。

除商洛中学外,市内其他普通高中只在本县区招生,均不得擅自跨省、跨市、跨县区录取学生。2023年商洛中学在商州区外六县招生人数不超过50名,每县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0名。

5.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什么?

答: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者才具备参与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6.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有哪些,相比2022年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共14科,满分860分,具体计分科目为:九年级10科72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实验操作10分),八年级4科140分(地理60分、生物学60分、生物学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10分)。与2022年相比,将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4科140分计入了录取总分。

7.2023年商洛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有哪些?

答:2023年,商洛市共有16所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分别是:商洛中学(省级示范高中)、商州区高级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商丹高级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商洛秦韵高级中学;洛南中学(省级示范高中)、洛南县第二高级中学;丹凤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商南县高级中学(省级示范高中)、商南县鹿城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山阳中学(省级示范高中)、山阳县第三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山阳县漫川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山阳县中村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镇安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镇安慧源学校(省级标准化高中);柞水中学(省级示范高中)。

8.商洛市高中招生录取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统一使用商洛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实行计划、报名、录取、学籍一体化管理。

全市统一组织安排、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招生方式、统一各阶段招生时间,实行平台同步报名招生,市县区教育、招生部门协同推进、分工完成。

按照政策优抚、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商洛中学在全市范围录取批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区内录取批次由各县区科教体局组织实施。

9.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应届考生,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登录“商洛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志愿分两个层次:一是全市录取志愿(非必选项)。除商州区外,其余六县成绩达到本县县中录取分数线的应届考生可选填商洛中学,填报商洛中学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不影响其填报和参与在本县普通高中录取。二是县区录取志愿(必选项)。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应届考生,应选择填报报考县区内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建议考生将所有可选择的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全部都填报上。

体育、艺术特长生可根据报考项目在报考县区所有项目一致的学校中选择填报平行志愿。

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可填报1所报考县区内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10.商州区应届考生如何填报商洛中学志愿?

答:商州区应届考生在县区录取志愿批次填报商洛中学志愿。

11.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有何纪律要求?

答:统一招生报名开始前,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可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技术辅导。统一招生志愿填报期间,严禁任何学校以指导为名组织学生集中填报志愿,严禁强制学生填报指定志愿。对违规干预考生填报志愿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

12.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如何分批次录取?

答: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依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具体分两个批次进行,按照平行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一批次:全市志愿录取。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在市上规定时间内,由市中招领导小组通过平台直接完成全市志愿(商洛中学)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本县区批次的录取。

第二批次:县区志愿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市上规定时间内,由各县区组织完成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13.征集志愿补录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答:征集志愿补录是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一次补录。

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均未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征集志愿补录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商洛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

已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14.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外县区普通高中吗?

答:不能。除商洛中学外,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只能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考生只能填报所在县区普通高中。

15.在外省、外市就读的商洛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能回商洛读高中吗?

答: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回原籍参加考试,考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户籍、学籍均在商洛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二是正常转学,考生在就读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被参加考试地普通高中录取,接续完成高一学籍之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商洛市同类同层次学校申请,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跨省、跨市转学到商洛市就读。

16.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如何保障?

答:在商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与商洛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中省有关优待办法执行。

17.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能读普通高中吗?

答:不能。可报考职业中学或普通中专、技校、“3 2”分段培养等职业类高中学校。

18.被普通高中录取后不及时入学注册会怎样?

答:招生学校向学生本人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19.普通高中招生学籍管理有何规定?

答:录取结束后,学生学籍属被录取学校,其他学校不得抢注,坚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申请接续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严禁为省内其他市、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杜绝无学籍、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一人双籍、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学籍信息错误等问题。

20.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如何接续?

答:普通高中学籍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和转学、休学、退学、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依据。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为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高一新生申请转接电子学籍,经县区、市学籍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后,接续普通高中学籍。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1.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3662

2.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0914-2321712

3.商州区科教体局

0914-2390673

4.洛南县科教体局

0914-7322180

5.丹凤县科教体局

0914-3386835

0914-3322694

6.商南县科教体局

0914-6366971

7.山阳县科教体局

0914-8383791

8.镇安县科教体局

0914-5338158

9.柞水县科教体局

0914-4325696

10.招生纪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14-2330985

本文来源:商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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